論 道

2016年7月19日 11:00

探討如來第一義

 

“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”

 

仁兄行者:什麼是第一義?第一義是事物的實際,是事物本身。它是離名離相的,不染任何人心的概念。它的特點是,不可言說,不可思維。思維言說,旋加轉遠。雖不可思不可議,老子強名曰它為“道”,佛陀方便稱它為“法身”。例如,一隻蘋果,它的本身、它的自身就是第一義。任何我們關於它的想法、看法或談論,早已落在二三四五六七八義上去了。這些都屬於相。心可用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器官,所能見聞覺知的一切,都是相,稱之為“法相”,皆屬於二義之後的事了,虛幻不實。一切法相都不實,唯有法身是實在。第一義不可說,可說的不是第一義。正如老子所言,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一樣。

 

修行者:第一義非不可說,一切思維言說,性幻本不可得,幻性本空是不可說!並不是有一個不可說的第一義,實際存在;並不是第一義的存在狀態是不可說啊!法身是性,報身為覺,化身為色,三身本為一心現,依心離幻的清淨程度,假說三身之隨緣變化,故而佛說:“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”,諸法性空,諸心無得,隨緣清淨名法身,緣起性空名諸佛,故而佛說:“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”;既然諸相本幻,幻性本空,空自無生,何來實在的法身存在?實在,是實有還是非有?實有必定有生滅,非有何談實在?實相遠離分別造作,而一切言說不離分別。所以禪宗說:狂心不歇,歇即菩提。

 

名色唯心,心幻本寂,幻性無生,隨緣不動,是名法身!

 

仁兄行者:我們看一眼事物,既要看透它的法相,又要直見它的法身。於一眼前,真假能辨,真假明顯,方稱佛眼,方說聖心,方能自在,方能解脫。例如一張畫,就相而講,我們看到山水,看到風景;就體而言,它只是一張紙,一些顏料,甚至若進一步審視,連顏料也無色,連紙張也不是。當我們看事物,如果只見相,不見事物本身,我們會迷惑在相裡。例如,如果看到一幅美女畫,若你的心智僅僅停留在“相”裡,你可能會起色淫之心,若你看到它僅僅是一張紙、一些顏料、一些光線,乃至完全是藉由它們生起的幻覺,色淫之心就會消減,甚至根本不會生起。

 

修行者:我們看到的所有事物,無論是名相,還是你所說的事物本身,都是我們心識妄想所投射的幻境,如果你看到美女圖,看到的不僅僅是女色、紙張、光線以及染料,而是看到了自己心靈習氣的波動,那麼,你就應該知道,這張美女圖,就是你自心習氣覺受,牽引心識覺知所現的因緣業境,外界並非實有美女圖,內在認識美女圖的心識覺受,也是妄想習氣聚合所現幻心,你能從見美女圖的幻心中,覺醒見色而不染色的覺性,你就從見與所見中解脫。

 

那麼,外界的美女圖,依舊是美女圖,你不需要以區分圖的構成,而去淡化內心對圖的貪愛;因為你內心覺性純明,不掛見圖之心,心心流轉,見性清淨,外界圖圖相續,覺性無生,那麼,無論你看到美女圖、惡鬼圖、佛陀圖、眾生圖,見只是見,見不掛所見,既不排斥圖畫,也不會歡喜圖畫,只因心不隨幻,幻滅心覺;見不被所見牽引,名色無掛,見性本空,見不染所見即覺,覺不隨所覺生滅,覺即空,空不掛生滅,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,隨緣寂滅,即是如來法身。

 

仁兄行者:當我們能夠看到事物的實際,看見事物的最自身、最本身——最本、最自到不染一點人心的作為,我們自然能夠觀察到“一切相都由心生”“一切法都是意識”,所謂“相由心生”“法相唯識”。當我們能時時處處,在事事物物上能夠看到,能夠驗證到“相由心生”“法相唯識”這個現象,這就是“能善分別諸法相”的意思。看到一切事物的相都是心生的,都是意識,我們也自然會見到法身、道——第一義。

 

修行者:此處是外道邊見,與佛法究竟義的分水嶺,外道認為“所見”“所覺”是真實存在的,宇宙最本質、最本身、最自身、最原始,是實際存有的,是不受人類意志為轉移的,是不被人類意識所蒙蔽的,是可以被“看到,驗證到”的,不被意識諸法蒙蔽的“善分別”,就是世界本來的究竟面目,這種“事物的實際,看見事物的最自身、最本身——最本、最自到不染一點人心的作為”,一定是存在的,如果不依存在劃分境界,仁兄就不會說事物有最自身、最本身了,這種對存在的覺知,就是外道所說的“上梵”、神我、大我,以及宇宙的本來面目。

 

聽仔細,佛經云,相由心生,心空則法滅,諸相唯心,相空心寂,心相並非實有,並非是相滅後,還有一個認識相的心存在,相空則心滅,心滅則覺性圓滿,如日出滄海,普照虛空;聽清楚,法相唯識,識並非意識,而是心識!何為心識?心靈覺知!

 

心靈對存在的體驗,就是心識分別,對存在感幻覺的取捨,緣起種種法,幻法牽引覺知,所現時空世界,時空世界業境牽引心靈覺知,所現世界靈覺眾生,依心現世界,世界牽引心而成眾生,這就是“緣起性空,自心現量,隨業現身,無明輪迴”。

 

仁兄行者:當我們看到事物的實際,事物的本身,事物的自身,一切心為的形象、概念、故事再也不能遮蔽它時,這就是“於第一義而不動”的含義。“善能分別諸法相”,是指智者或佛,能在一切他的心所落之處,能在一切所稱之的事物上,看到“相由心生”“法相唯識”這個現象實際;“於第一義而不動”,是指對於智者或佛,這些由心生起的形象概念再也不能遮蔽事物的本身、事物的實際,那些事物的實際、本身永遠赤裸裸的就在眼前,也就是進一步看清或驗證到“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”“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”。能善分別諸法相——直接觀察到“相由心生”“法相唯識”這個現象;於第一義而不動——應時時了知“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”“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”。

 

修行者:不見本心者,將心識存在當作實際,這就是夢中人說夢。《圓覺經》云:“依幻說覺,亦名為幻,若說有覺,猶未離幻。”仁兄啊,事物的本身,就是認識事物的心,並非離開事物的名相,還有一個認識事物的心,脫離名相而永恆存在!若心離世界名相,則心非心,不會有一個非名相而長存,如盲人治好了眼睛,目光純澈遍滿十方,無有絲毫疑慮疑惑,絕對不會剩餘一個“看清”的疑惑,在純澈無雜的覺性普照中滯留。

 

你所說的觀察、認識、實證、看清,在無生覺性的純澈明晰、遍滿普照中,屬於疑惑造作,漏心未曾圓滿則無明,無明心如何居第一義而不動?

 

仁兄行者:智者或佛,一眼望去事物,法相法身,赤然兩在,一真一假,各各明顯。能見心,能見道,輕鬆自然,所謂明心見性,智者或佛在在處處的視物實際也。“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”描述的就是智者或佛的這個認知或實際體驗。“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”這十四個字和“明心見性”這四個字表達的完全相同。能善分別諸法相——明心,於第一義而不動——見性。“明心見性”或“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”說的是智者或佛時時刻刻的實際生活,實際體驗,實際觀感;而對於我們,則成為一條真理,一個故事。一旦我們也能像他們一樣變成我們時時處處的實際生活、實際體驗、實際觀感時,這條真理也不是真理,這個故事也不是故事,一種最普通的實際情況而已。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——最有趣的生活,最奧妙的體驗。

 

修行者:佛不依色身見世界,眼見世界而不貪,心見世界而無染,自性清淨,隨覺性普照十方而不動,隨色身因緣生活而無掛,世界名色在佛心中,非空亦非有,非法相也非法身,只因世界萬象是幻相,如夢中人已經醒夢,不會去分別夢的名相與在夢中的自我表現,只要覺醒夢是虛幻的,不被生夢的自心迷惑,就不隨夢境情節遷流,心不隨境轉,夢境的本質,就是清醒;幻滅即覺,空中無色,色空無二,煩惱即菩提,輪迴即涅槃,不二是如來法身,因佛性隨幻身緣起,卻無掛生滅諸色,故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;知是幻身,離幻即覺。

 

非幻滅故,另有能覺者,能覺所覺皆為幻,幻滅覺空,隨生滅而圓滿,非幻不動,是清淨法身。

 

仁兄行者:它是對老子所說“常無,欲以觀其妙;常有,欲以觀其徼”實際體驗的另一種表達,另一種描述。善能分別諸法相——常無,欲以觀其妙;於第一義而不動——常有,欲以觀其徼。能善分別諸法相——道可道,隨便道,沒關係,只要知道你道的不是真實的道就行;於第一義而不動——知道真實的道是不可道的,直看著,直盯著它,直目睹著它,坐在它的面前,兩相平安,兩相安寧,相看兩不厭,唯有敬亭山。當你能夠與道、與第一義連接,你就能夠看見到底是什麼在你和它之前來來往往,起起伏伏的了——不過是一些如夢如幻的心相,當我們能夠看清這,萬法體相歷然,心所生相再也不能遮蔽實際,法相栩栩如生躍然於你面前再也不能欺騙你。

 

修行者:《圓覺經》云:“圓覺自性,非性性有,循諸性起,無取無證。”有作之道非道,居有作之道間,離取捨分別是名道,第一義無需連接,一切生滅緣起,於第一義中來去無掛,於生滅緣起中,當下無掛的,是第一義之倒影,倒影熄滅,第一義也非實有,假名如來,是名大道!

 

仁兄行者:能善分別諸法相——明心啦,於第一義而不動——見了性了;能善分別諸法相——“常無,欲以觀其妙”——有趣,於第一義而不動——“常有,欲以觀其徼”——好玩;能善分別諸法相——道可道,你隨便給它安名,隨便給它造作,只要知道就行;於第一義而不動——能夠說出的道不是真實的道,心千萬不要被自己的命名,被自己造作——自己對真實存在所做的那些事迷惑了。望一眼那世界,萬物體相歷然,山河大地不能迷我;捫心自拂這身心,見聞覺知明顯,四大五蘊提醒人。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,是諸佛、大菩薩,最基本的、最日常的覺知視聽。來,活出這美麗的詩句,與佛菩薩同一類。

 

修行者:“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。”——《維摩詰所說經?佛國品第一》,此句經文所指,“居一切時不起妄念,於諸妄心亦不息滅,住妄想境不加了知,於無了知不辨真實”,是自性圓覺普照,而非意識分別。而仁兄卻將佛經文字,賦予了人為取捨分別的含義——能善分別諸法相,即有分別法相心,心隨相轉,即非明心,仁兄所說的分別,取捨也,取捨則輪迴,輪迴即無明,何來明心?

 

仁兄所說的,善分別諸法為意識,為業境,為道路,為指月之手,而意識是心識認識世界的工具,並非心靈本來面目,更不是明心。

 

仁兄曲解如來義,你所說的於第一義而不動,有個“第一義”可得,而見性者心無掛礙,身心脫落則無法可得,諸幻熄滅,非幻不動,何曾有實有的,不動第一義可住?幻性本空,空本無生,雲何要在無生無滅中,再立一個“第一義”?

第一義,非第一義,是名第一義。

頭上加頭,實為幻垢。

何來“常有,欲以觀其徼”?常無,是心捨幻境,依有而說無;常有,是心取幻境,依無而說有;常無常有皆是心,心生則幻生,幻性本空,法空心滅,非幻不滅,故常有常無皆如來,故常無常有皆清淨,寂寂常照,清淨隨順,隨緣無生者,如來法身是,心心不可得,法法性寂滅,即心離心,即相離相,是名如來第一義,居一切色中,見色性清淨,色空無二,是名寂照圓覺。

 

第一義也名當下,當下無掛即覺醒,無掛當下的接納中,清醒熄滅了過去與未來,安詳中無有接納,與所接納者,純澈不掛思慮,故不可思議;明晰不掛體驗,故了了清淨;離取捨心,脫落生滅緣起,故如如不動;心不離幻,幻滅心空,非幻不動,故隨緣不變,不變隨緣;並非有一個,實有的、不可思議、言語道斷的第一義存在,存在即感知,感知即幻起,幻滅心無掛,諸幻性如來,故說,第一義不離幻,“佛法在世間,不離世間覺,離世覓菩提,恰如求兔角”——六祖慧能。

 

幻滅性不動,是名如來義;第一義不可說,實乃不可得,無所得即無掛,無掛即無生,無生即無滅,無滅即不動,不動則無來無去,遠離顛倒夢想,究竟涅槃;以二元分別見,說即相離相法,如頭上加頭,是盲人摸象,是貪指而亡月,故而達摩言:“若不見性,說得十二部經教,盡是魔說。”何為第一義?並非離開名相有一個實有不動的第一義!這是外道說,名相本身非空非有,因心而起,心生法生,心空法滅,生滅升起緣滅中,純澈明晰,隨順不動,圓滿清淨的,名第一義。

 

比如一個蘋果,強加在蘋果名相上的,是自我意識分別,非第一義,而蘋果本身的存在,即是認知蘋果的心所現,心隨幻現,幻境蒙心,蘋果是無明所投射,也非第一義,萬物存在都是心,蘋果是心識所投射。佛言:唯心所現,唯識所變;離心而說蘋果,蘋果則有自性,有自性者則有所得。故而行者說,蘋果本身的存在,就是第一義,也就是說,你確定認知蘋果存在的心,是實有,將對於蘋果的意識分別熄滅,心識覺知是第一義?

 

若蘋果存在本身為實有,則蘋果必然有自性,有自性者必定有生滅,有緣起緣滅則有輪迴,輪迴生滅的存在如何是第一義?若蘋果有自性,則必定依蘋果而說有他性,依蘋果之我相,升起非蘋果的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佛經云,離四相者名佛,執著四相者非佛,依幻心業聚的蘋果,而言存在即第一義,是執幻為實,認魔為佛!

 

仁兄依蘋果的存在,而固守認識蘋果的心識,雖然強加在蘋果之上的概念名相祛除了,對於蘋果本身存在的認知,卻是你確定的第一義,認識蘋果的意識與心靈覺知,是海浪與大海的關係,意識熄滅於心識,心識尚未解脫,猶如大海熄滅浪花,大海依舊存在,對存在的覺知就是無明,無明即迷失,迷失本性何談第一義不動?

 

心不自心,因色而心,色不自色,因心故色,色本性空,心何曾有掛?若心離蘋果名相,依舊有獨立不變的認知存在,心必定有自性,有自性者必定有緣起,有緣起者必定有生滅,生滅輪迴之心,何談第一義不動?

 

以心識造物主,存在覺知,為如來周遍法身,實乃誹謗如來,實乃曲解佛義!罪過,罪過,罪過!

 

離心無法,達摩言,色不自色,由心故色,心不自心,由色故心。蘋果是心而非蘋果的名相,你否定了蘋果名相,卻固守認識蘋果的心,將心靈現色的覺知存在,當作如來法身,以外道常見,壞如來究竟義!離心說法者,即為魔說!蘋果因心而現,因識而變,見蘋果的心中,見蘋果名相,卻不為所見擾亂,不掛蘋果名相分別的,是圓滿純澈,清醒明晰之覺性,而覺性倒映著第一義,第一義不可說,並非有一個不可說的,第一義實際存在,而是,一切存在與不存在,都不可得!無所生,無所得,無掛礙,故而不可說!

 

佛言,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,三心無得是名如來!心與名相,見與所見,覺與所覺,自我與世界,蘋果本身存在,與認識存在的你,都是心識顛倒妄想,顛倒妄想中,不隨妄想遷流的寂靜,當下離幻,無生無滅,無來無去,清淨圓滿,如如不動,諸心無掛,是第一義,諸法無生,是第一義;第一義並非實際存在,而是隨幻所現,幻滅不動,隨緣不變,不變隨緣,隨境無染,即心離心,即相離相,如實本來,清淨圓滿,離幻是“名”第一義。

 

何為佛界?眾生界即為佛界;何為佛心?覺醒心是名佛心;何為佛法?明心之法即名佛法;何為解脫?煩惱性空,本自解脫;何為圓滿?煩惱無生,本自清淨,無來無去,是名圓滿;何為修行?知幻即離,離幻即覺,是名修行!